乳癌治療方法多 復發轉移有標靶藥可選擇
在台灣,乳癌為女性癌症發生率的第一位,臨床上,包括乳癌復發、轉移等都已屬於末期患者,但隨著醫療進步,目前已有乳癌復發或轉移的新標靶藥物治療方式。
治療乳癌上,必須評估包括年齡、腫瘤大小、淋巴轉移數目、癌症期別等患者條件,才能進行規劃性的治療方式;彰化基督教醫院乳房中心主任陳達人指出,目前除了抗荷爾蒙療法、化學治療等,也有新一代的乳癌標靶藥物可供患者選擇。
主任陳達人進一步說明,目前已有研究證實,透過荷爾蒙治療復發、惡化的停經後HR+晚期乳癌患者,能有效延長無疾病惡化存活期達11個月,且也能避免化療後出現的像是噁心、嘔吐及疲倦等副作用,可使乳癌患者有較佳的生活品質。
尤其,接受化學治療的乳癌患者,進入四至五個月後,仍會出現抗藥性的現象,且再換過第二線的化療藥物,效果仍有限;陳達人表示,治療乳癌的新標靶藥物,能有效幫助患者抑制腫瘤生長,延緩症狀持續惡化等成效,提供給患者新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