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中央研究院增工程科學組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中央研究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央研究院院士增工程科學組,院士名額增額10名。
現行中央研究院院士分為數理科學組、生命科學組和人文及社會科學組,院士每2年選舉一次,每次名額至多30人。
不過,美國、英國、澳洲等國設有國家級工程領域院士稱號,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學術處也有自然、工程、生物及人文4個處,教育部國家講座得獎人也分為自然、工程、生物及人文社會領域,為彰顯工程學研究重要性,行政院提出修法增設工程科學組。
初審通過條文將現行中央研究院院士分為3組改為4組,分別為數理科學組、工程科學組、生命科學組和人文及社會科學組,每組名額由中央研究院評議會決定。
有關中央研究院院士選舉,初審通過條文規定,每2年選舉一次,由院士會議選舉,每次名額從現行至多30人改為40人。
此外,現行條文規定中央研究院院長由中央研究院評議會就院士中選舉候選人3人,呈請總統遴選並任命;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鄭麗君提議,應改為選舉1人或由評議會彈性處理,而非硬性規定3人,避免院士淪為陪榜人。
不過,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協商時表示,曾就院長遴選問題跟總統府討論過,尊重總統府想法,暫時先不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