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斑狼瘡
是一種多發生于青年女性的自身免疫性累及多臟器的炎症性結締組織病。多數起病緩慢,呈亞急性和慢性經過,少數為急性,緩解與復發交替出現。病因:主要與遺傳、某些藥物、感染、物理因素、內分泌因素等諸多因素有關。分類及主要治療原則:
A、盤狀紅斑狼瘡(DLE)
一般先局部治療,效果不顯時再加用全身治療局部用藥:皮質類固醇的外用,或其懸液注射;液體氮或CO2雪冷凍。
內用療法:抗瘧藥如氯喹等;酞咪呱啶酮1、氯苯酚嗪;中藥。
B、亞急性皮膚型紅斑狼瘡
可採用酞咪啶酮有一定療效,無效病例可予皮質類固醇治療。
C、深部紅斑狼瘡用藥同上
D、系統性紅斑狼瘡,
【臨床表現】
(一)皮疹;
(二)發熱;
(三)關節痛;
(四)腎炎或腎病綜合征;
(五)心血管病變;
(六)呼吸系統、神經系統、淋巴網狀系統、造血系統,均可受累。
【治療】
一、輕型病例,可用氯喹,也可用雷公藤多甙,也可用小量強的松;
二、重症病例:
(一)皮質類固醇激素為首選藥物,一般從大劑量開始,病情好轉穩定約1-2周,可開始逐步減量至維持量;
(二)衝擊療法,強的松龍,用於彌漫性增殖性腎小球腎炎,有明顯神經精神症狀,重症溶血性貧血等病人;
三、免疫抑制藥:
①環磷酰胺;
②硫唑嘌呤;
③6-巰基嘌呤。
此類藥物一般在單獨應用激素效果不好時,選一種與激素合用。副作用有白細胞減少、胃腸道反應、肝損害,易發生繼發感染,長期應用引起不育,免疫功能低下等。以上藥物的劑量及用法,須遵醫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