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性神經症
強迫性神經症(簡稱強迫症)。是以反復的持久的強迫觀念或/和強迫動作為主要症狀。這些症狀出於病人內心的,但不被體驗和自願產生,而是病人不願意想的。明知是不合理,但不能擺脫,使病人感到痛苦,與其本人的人格格格不入。
【診斷】
一、症狀特點
本症臨床表現具有以下共同特點:
(1)強迫症狀:
強迫症狀非病人意願但卻難以擺脫及控制,使病人感到焦慮和痛苦;
(2)強迫症狀包括:
強迫思維、強迫意向、強迫行為等,有的與精神因素有聯繫,內容不荒誕離奇,病人自知力存在,無其他精神病和明顯精神衰弱性格特徵。
二、體檢發現
軀體和神經系統檢查,未能發現陽體征。
三、鑒別診斷
應與以下疾病鑒別:精神衰弱,精神分裂症抑鬱症及某些腦器質性疾病。
【治療措施】
一、心理治療:
基本原則同神經衰弱。
二、藥物治療:
(1)首選藥物氯丙咪嗪150~300mg/d,分2次服,小劑量開始以逐漸加量,一般在達到治療劑量2~3周後,開始顯效、治療時間不少於3~6個月。
(2)五羥色胺再攝取阻滯劑如氟西汀帕羅西汀等對該病有較好的效果。
(3)苯二氮蕈類對強迫伴有嚴重焦慮者可合併使用,如氯硝安定3~4mg/d,分2 ~3次服。
三、精神外科
對極少較慢性強迫症、藥物及心理治療失敗者可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