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缺乏症
紅細胞內磷酸戊糖旁路的遺傳性缺陷可導致多種酶的缺陷,其中最多見和臨床上最重要的是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glucose-6-phosphate dehydrogenase,簡稱G6PD)缺陷。患G6PD缺陷症者絕大多數平時沒有貧血和臨床症狀,但在一定條件下,如應用氧化劑藥物、蠶豆口服或感染時,可以發生明顯的溶血性貧血。極少數病人因酶活性嚴重缺陷,可以經常有慢性溶血性貧血,以往稱為先天性非球形細胞溶血性貧血(Ⅱ型)。
臨床表現和防治:
一、蠶豆病(favism) 是由進食蠶豆後所引起急性溶血性貧血。我國四川、桂林、上海、貴陽、雲南、安徽、廣東、北京、江西等地均有報導。在廣東、四川、廣西、湖南、江西等地已列入農村常見血液病。本病系蠶豆中何種物質引起,尚無定論。從蠶豆中提取的蠶豆嘧啶、卡巴胺、多巴異脲脒都未能在體內證實與溶血有關。同一地區G6PD缺乏者僅部分人發病。患者並不每年食蠶豆都有發病,且發病程度與食蠶豆量並不一定成比例。成年人發病低於小兒。因此曾提出本病發病除G6PD缺陷外尚有另一種遺傳因素參與,但也未最後肯定。花粉致敏或免疫因素均未證實。
患者中極大多數為兒童,3歲以上占病例的70%左右。男性顯著多於女性。乳兒可通過吮奶而發病,均發生於每年的3~5月間蠶豆成熟季節。起病多急驟,均在食新鮮蠶豆後幾小時(最短2h)至幾天(一般1~2d,最長15d)突然發作,其嚴重程度與食蠶豆量無關。有時僅食1~2粒也會發病。患者貧血嚴重,黃疸顯著,伴有血紅蛋白尿。重症患者尚有酸中毒及氮質瀦留。
在高發地區通過普查普訪,發病率有明顯下降。患者或家族中有過本病歷史者均應禁食生熟蠶豆,但曬乾、煮沸及去皮等處理也許可降低致病力。治療以反復輸血及用腎上腺皮質激素為主。嚴重病例應積極糾正酸中毒。從發病到尿隱血消退與溶血停止約7d。至血象恢復約需14d。在此期間再服蠶豆仍可引起溶血。所以溶血自限為本病特點。
二、藥物誘發的溶血性貧血 也稱為伯氨喹啉型藥物溶血性貧血。可引起溶血藥物有氨基喹啉類(如伯氨喹等)、磺碸類(如氯苯碸等)、磺胺類(如磺胺異噁唑、柳氮磺胺吡啶等)、硝基呋喃類(如呋喃妥因、呋喃唑酮等)、鎮痛藥(如阿司匹林、乙酰苯胺等)及維生素K、丙磺舒、對氨水楊酸、奎尼丁、氯黴素等。除G6PD缺陷外,溶血與藥物或其代謝產物的氧化作用有關。真正機制尚未完全闡明。G6PD缺陷紅細胞不能維持足夠量還原型谷胱甘肽,所以氧化劑藥物得以在紅細胞內形成過氧化氫,氧化谷胱甘肽,使血紅蛋白發生氧化及變性,在細胞內沉澱成海因小體。
溶血程度與酶缺陷程度及藥物劑量有關。急性溶血可伴血紅蛋白尿等血管內溶血徵象。服藥後2~3d有症狀如發熱、腰痛和腹痛,檢查有黃疸,持續約7d左右。溶血有自限性,20d後即使繼續用藥,溶血也有緩解趨勢,由於溶血後骨髓代償增生,大量新生紅細胞具有較強G6PD活力之故。如果藥物劑量不斷增加,可發生第二次溶血。反復和持續用藥可發生慢性溶血性貧血。感染、糖尿病酸中毒或腎功能不全可誘發或加重溶血。
停服有關藥物是治療關鍵。應迅速控制感染或糾正酸中毒。腎上腺皮質激素或反復輸血可能有效。
三、感染誘發的溶血性貧血 病原體可為細菌或病毒,常見為肺炎、肝炎、傷寒及流感。
四、無誘因的溶血性貧血 某些G6PD嚴重缺乏型患者可在無任何誘因下發生慢性溶血性貧血,是屬於非球形細胞性溶血性貧血的一種,按自體溶血試驗分類為Ⅱ型,大多有以下一些特徵:①溫育後紅細胞滲透性脆性仍正常;②溫育後自體溶血試驗陽性,加入葡萄糖及ATP後,溶血可部分被糾正;③無異常血紅蛋白血症,抗人球蛋白試驗陰性;④鐵粒幼細胞較多見,尤在切脾後;⑤切脾效果不理想。
患者自幼兒時期即可有輕至中度貧血,溶血可因感染、服藥而加重。脾常腫大,血中球形細胞不增多。輸血及用腎上腺皮質激素可使病情好轉。切脾應嚴格掌握指征。
五、新生兒黃疸 有G6PD缺陷的新生兒可發生溶血性貧血伴黃疸,症狀可因注射維生素K或接觸樟腦丸而加重。症狀大多出現于嬰兒出生24h後,需與新生兒同種免疫性溶血鑒別。如處理不當可發生核黃疸,後果嚴重。治療除換血療法外,目前多用光照療法或苯巴比妥注射。